202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逐级遴选检察官考试报考条件

2024/9/4 14:03:06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逐级遴选检察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省检察院岗位面向全省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符合条件的检察官。

  2.各市检察院岗位面向该市所辖基层院符合条件的检察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报考省检察院岗位的,应具有四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或者一级检察官任职3年以上;报考各市检察院岗位的,应具有三级检察官以上等级,或者四级检察官任职2年以上。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以上学位。

  5.省院、市院报考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1978年9月以后出生,1983年9月以后出生)。

  6.在下级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5年(含员额制改革前法律职务)以上。

  7.具有遴选职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详见职位表)。

  8.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本次逐级遴选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至2024年12月。

  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在五年内荣记个人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在下级检察院的任职年限可以比规定的任职年限减少一年;在五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在下级检察院的任职年限可以比规定的任职年限减少二年;任职年限按照本人所获得最高表彰奖励减少,不重复累计。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逐级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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