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选调一般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7/25 19:26:12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基础积分)、笔试、考察、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地点统一设在县人社局5楼会议室,报考选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报名;报考选调项目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岗位的人员由县委编办负责报名;其他岗位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安排专人参与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和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基础积分计分确认表》(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文件)等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不得由他人代报。
(二)资格审查(基础积分)。基础积分包括工龄、学历、考核、奖励和加分,积分总分值不设上限,以实际得分计算。
1.工龄。按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含试用期、服务期和服兵役时间)的工作年限计分,在乡镇基层单位工作(服兵役)每满1年计0.3分,县直部门工作每满1年计0.2分。
2.学历。按最高学历计分,硕士研究生计1分,本科计0.8分,专科计0.6分。以上学历取得方式为全日制的加0.1分,同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加0.1分。
3.考核。按近3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等次计分,每1个优秀等次计1分,每1个合格等次计0.8分,未确定等次的不计分(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以后年度补定等次的,按补定的等次计分),累计得出该项分值。
4.奖励。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1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0.8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0.6分;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授予的个人奖励每项计0.4分。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积分。集体奖励和二人以上共同获得的奖励不予计分。
5.加分。(1)为解决异地分居军属家庭实际困难,树立鲜明社会尊崇导向,在我县乡镇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及以上的异地分居军属加0.1分;配偶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加0.2分。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分。(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加0.2分。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和学历、奖励及其他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
8月6日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分别依据选调条件和基础积分要求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填写《灵台县2025年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进行汇总后,再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和基础积分进行复核,面向社会公示报考人员积分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构成不得报考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每个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面向社会公示笔试成绩。
(四)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基础积分。
(五)考察。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考察不赋分值,作为选调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调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汇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依据审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入编、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