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4/7/31 19:11:54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甘肃省金昌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县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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