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选调考试报考条件

2025/6/3 19:53:01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甘肃省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选调考试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全市党政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下公务员。

  2.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九级职员。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一级科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公务员职位的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选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2周岁(1993年5月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7.除选调生外,一般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8.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事业编制干部未满3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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