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黑河市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4/7/16 21:12:13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