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泰州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8/18 19:39:39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职位查询
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可通过泰州党建网(djw.tai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二)报名
报名通过泰州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rsj.taizhou.gov.cn/ztzl/tzsrsksfwpt/index.html)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4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报名网站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人员应作出所在单位已同意报名的诚信承诺,凡填写虚假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经资格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职位表中的专业类别按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职位表中专业的要求。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但和所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相近的,可向遴选部门提出专业添加申请,遴选部门审核后认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该职位拟添加专业的申请。申请专业添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12∶00。凡未提出专业添加申请,及遴选部门未同意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未批准,最终没有在泰州党建网公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6日12∶00。遴选部门及时对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照片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人员,于2025年8月18日9∶00至8月2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缴费确认,报名方为有效,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相应遴选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8月28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未成功改报其他职位的,退还费用。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信息在泰州党建网公布。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急处突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生可于2025年9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遴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下旬。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8∶1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测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或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报名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市(区)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印章;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4.适岗评价所需的工作业绩、考核奖惩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资格的,由遴选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计分,由遴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下旬。笔试(测试、评价)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对同时开展业务水平测试和适岗评价的,笔试(测试、评价)综合成绩=笔试(测试)综合成绩×70%+适岗评价成绩×30%;对只开展适岗评价的,笔试(测试、评价)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适岗评价成绩×40%。
(七)面试
根据笔试(测试、评价)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在泰州党建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
(八)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测试、评价)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计划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遴选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遴选部门负责实施。遴选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履职能力,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注意加强人选的诚信考察,核实人选提交的适岗评价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体检由遴选部门具体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泰州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存在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由遴选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及程序,由遴选部门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