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转任(选聘)公务员(事业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5/6 22:42:11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范围
1.公开转任的范围为全区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含中央和省级、市级机关设在通州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人员。
2.公开选聘的范围为全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
(二)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
(4)报名公开转任的,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选调生和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或报名金新街道相关职位的,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均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5)报名公开选聘的,具有3年以上现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具有公开转任(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街道)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新聘用)公务员(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开转任(选聘)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聘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