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扬州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8/18 18:19:30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遴选范围
1.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各功能区代管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2.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3.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同意),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和《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5.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