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8/18 19:29:23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1.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全市县级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和市级机关设在县级市(区)的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选调生报考的须为2022年以前录用;2015年以后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副科职职位的需已任副科职及以上职务,报考四级主任科员职位的需已任四级主任科员(含相当层次)及以上职级。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报名截止时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遴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