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

2024/11/22 10:20:21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辽宁省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人员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确定;如再相同,则另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名次,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

  (一)考察。考察时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在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流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并上岗工作6个月后,表现突出的,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可优先考虑晋升职务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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