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5/19 12:38:19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四川省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道德品行良好,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20日。

  4.截至2025年5月20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界定原则具体参看附件3《报考须知》)。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不得报考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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