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2025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6/30 20:37:42

来源:易考吧公选遴选招聘考试网

导语

关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2025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考试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为四川省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岗位编码:20250721岗位限安置在纳溪区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报考)。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7月5日(不含)。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5日以后出生。

  4.截至2025年7月5日,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满,且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等次及以上(试用期考核等次除外)。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5.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岗位不满3周年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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