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郑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有关政策
2024/5/6 19:48:25
来源:易考吧高级职称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申报卫生系列全省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29号),申报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30号)。对于申报条件中完成健康科普工作的规定,自2023年开始执行,2022年及以前的健康科普工作完成情况不做要求。
(二)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评价仍采取业务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单位,202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大于等于2023年度评审计划备案数的,按照不超过2023年度评审计划数的1.5倍推荐参加考试人员;空岗数小于2023年度评审计划备案数的,按照2024年度拟申请评审计划数推荐参加考试人员;无空岗的,本年度不再推荐参加考试人员。
(三)合格标准
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人员申报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的,合格标准为15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其他人员合格标准均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四)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考试。享受过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业务考试免试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仍需参加业务考试并考试成绩合格。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可登录《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2.143.33.75:800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