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增加内容
2025/7/10 16:25:53
来源:生态环境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导语
一、习近平关于核安全的重要讲话或指示精神
1.习近平2014年3月24日在荷兰海牙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节选:
人类要更好利用核能、实现更大发展,就必须应对好各种核安全挑战,维护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
加强核安全是一个持续进程。核能事业发展不停步,加强核安全的努力就不能停止。
我们要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把核安全进程纳入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
2.习近平2015年年初就我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
核工业是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要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全面提升核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
3.习近平2016年4月1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节选:
发展核能是各国自主选择,确保核安全是各国应尽之责。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致力于开发利用核能,弥补能源需求缺口,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中国奉行精益求精的理念,努力探索加强核安全的有效途径。
中国将继续加强本国核安全,同时将积极推进核安全国际合作,分享技术和经验,贡献资源和平台。
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是核能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更是推进全球安全治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完善世界秩序的重要环节。
4.习近平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节选:
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万无一失。
5.习近平2021年5月19日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见证中俄核能合作项目开工仪式讲话节选:
要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和运行好4台机组,打造核安全领域全球标杆。充分发挥互补优势,拓展核领域双边和多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为世界核能事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6.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选:
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
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7.习近平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
要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核安全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核安全国际合作。
8.2024年1月《求是》杂志刊登习近平《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文章节选:
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发挥兜底保障和对新能源发展的支撑调节作用。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
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核安全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核安全国际合作。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关于核安全的表述
1.2024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节选: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核安全高质量发展。强化首堆新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运行设施安全评价并持续实施改进,加快老旧设施退役治理和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加强核技术利用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加强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和研究,提升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坚持自主创新安全发展,加强核安全领域关键性、基础性科技研发和智能化安全管理。
2.2024年8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节选: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
三、核技术专业10份管理文件
1.关于发布放射源编码规则的通知(环发[2004]118号)
2.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号)
3.关于加强互联网购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的通知(环辐射(2023)66号)
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免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有关说明的函(环办函(2015)1758号)
5.关于放射性药品辐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2号)
6.关于印发《关于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环发[2007]8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γ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4]1293号)
8.关于加强γ辐照装置退役工作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1]1150号)
9.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环办函[2011]920号)
10.关于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7]6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