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5/21 20:25:01

来源:易考吧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东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岗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的,在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政治面貌应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必须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且限定专业的,如考生为没有大专学历阶段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其本科所学专业应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明确的岗位要求专业对应的接续本科专业范围以内。

  (三)资格条件。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

  (五)年龄条件。报考专业四级、三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7日至2007年5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27日至2007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其他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见招考岗位计划。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七)优待条件。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理论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2)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止2025年5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情形的,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凡未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参加任务情况”栏目中填报类别,招聘单位不予核定加分优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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