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汇文二中选聘专项教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5/3/11 10:50:12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0日至200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8.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对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2025年7月31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10.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12.2023届、2024届毕业生,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5年3月10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