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5/7/8 20:23:59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8日(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经历(经验)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经验)计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海港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