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5/7/9 19:16:27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聘用公示结束前取得,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经历(经验)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经验)计算。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