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体检、考察
2022/4/27 17:22:56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视为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递补方法同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及材料,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体检阶段外,其它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