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5/6/25 17:25:45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技能和个别岗位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26日(不含)至2007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8.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内毕业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取得时间应为2025年7月31日之前;《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时间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2025年6月26日)之前;工作经历时长以报名开始日(2025年6月26日)为基准进行计算;
10.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11.如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但未列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17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应聘,并须在报名时在“学习经历”一栏上传加盖毕业(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关于是否为相近专业的审议结果最终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定向岗位人员包括“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其中“项目人员”是指“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须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