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秋季校园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5/9/22 14:04:30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秋季校园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有关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7年9月21日(含)至1989年9月21日(含)期间出生。

  2.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9月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以上证书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取得。

  5.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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