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招聘博士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5/8 19:29:59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硕博招聘在线(www.gxzpw.org)、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不设置截止时间,全年滚动招聘,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提交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国内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归国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执业和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扫描件。
提交材料要求:将提交材料命名为招聘部门+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nzbszp@163.com。
(三)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考核
1.资格复审、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进行。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将于考核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当天进行专业能力考核。
2.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资格复审由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对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4.考试考核方式、内容:专业能力考核实行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的方式,由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问题15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回答问题主要测评面试人员与岗位有关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本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当成绩出现并列时,经加试后确定。
6.相关说明:考生应按照电话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对未按时到场参加专业能力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我校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应聘者,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应聘者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我校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审核人事档案、到应聘者毕业院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我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我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监督电话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提出聘用意见,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