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4/23 15:15:57

来源:易考吧教师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报名时间:4月24日9:00—4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1: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费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ixian.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县教体局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5年费县教育和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见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县教体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21日9:00—5月24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4月30日11: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5年4月30日1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专项、委培毕业生须提交专项、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4月24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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