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柳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7/9 14:13:02

来源:易考吧教师职称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广西柳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申报途径

  1.我市技工院校、技工教育研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2.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二)申报程序

  今年本系列职称评审使用网络版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www.gxrczc.com/),进入“职称业务办理入口”,进行网上职称填报、审核推荐。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填报

  (1)申报技工院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www.gxrczc.com/),进入“职称业务办理入口”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填写及材料报送。申报者需随时关注系统审核反馈消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者未能及时将各级职改部门或单位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再次逐级上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2)评委会选择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选择“技工院校教师系列柳州市中级职称评委会”;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选择“技工院校教师系列柳州市初级职称评委会”。

  2.工作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并明确审核责任。

  (2)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工作人员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www.gxrczc.com/),进入“职称业务办理入口”,完成材料审核、审核推荐意见填写及材料报送。

  3.流程

  个人→单位→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改部门(手动输入评委会名称)

  (三)申报材料

  1.材料要求

  (1)申报人应当在申报系统设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提交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如缺少“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申报材料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

  (2)所有的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必须正面向上、清晰可见,并上传到系统规定位置。如确实无原件而提供复印件的,应由单位标注“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名、落日期并加盖公章。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3)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填写,如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相关关联材料无法查询,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个人基本信息”栏目的指定位置。

  2.个人信息

  (1)证件照:个人相片须为本人高清、正规的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不可使用生活照、半身照、自拍照、毕业证书照、二次照片扫描件等。

  (2)学历。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3)下一级职称。下一级职称证书通过在线审验实现查询共享,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材料。请各单位配合职改主管部门,主动完成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归集整理,实现职称证书数据查询共享。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材料及单位未完成数据归集的情况说明。

  (4)继续教育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申报前需完成2024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3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完成专业科目学时的,要及时登录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由系统直接共享数据,无需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5)社保信息。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此项可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等方式进行校验,不需个人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职改办不予接受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取得下一级职称时填起。

  (7)业绩成果

  工作业绩必须符合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课题的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情况等。业绩成果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扫描上传至“业绩资料”。

  申报人提供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应与拟评专业相符。

  3.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破格申报材料无需提前审核。申报人可主动联系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改办,咨询相关政策事宜。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可根据实际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四)申报材料清单

  见附件4。

版权声明:

如果易考吧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tousu8@126.com)

智能阅卷 考点覆盖

依托易考吧 15 年的教育行业耕耘

正确的选择,助您备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