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西玉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 申报时间及方法

2024/7/15 9:36:08

来源:易考吧教师职称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度广西玉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 申报时间及方法

  (一)学校(单位)申请核定岗位

  1.坚持差额推荐原则。城区学校在充分考虑本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岗位空缺数、申报人数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拟评审用岗数,并按岗位管理权限于8月11日前报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及时在学校(单位)内公布。原则上不批准等额推荐申请。

  2.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10年的采用不占岗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中级、高级职称。

  3.有中、高级职称申报人的学校(单位)均需填报《2024年岗位一览表》(附件1),在8月11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汇总后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如需核岗和申请用岗的也一并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2024年岗位一览表》须逐级汇总上报,县(市、区)在9月8日前完成上报市教育职改办,市教育职改办汇总全市情况报市职改办。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通过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以下简称职称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职称平台的“帮助中心”,技术客服电话:0771-5507957。首次申报人员先进行注册(已经注册有账号的可以继续使用,无需重新注册),取得个人账号后,重新登录系统,即可开始网络申报工作。申报人据实填报完成申报所需要的各项信息,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给学校(单位)审核。材料提交后,个人应关注职称平台反馈信息,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材料退回要求完善个人申报材料后再次逐级提交。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学校(单位)审核审议推荐工作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评,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答辩意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职称平台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具体推荐流程如下:

  1.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学校(单位)须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上级有关评审文件告知广大教职员工,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安排,明确职称工作负责人,督促并指导申报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

  2.及时注册单位账户

  首次使用职称平台的学校(单位)同样需要登录职称平台,点击“单位机构注册”,按要求进行注册,开通本学校(单位)账户。原已注册有账户的可以继续使用,无须重新注册。注册信息务必认真较准,确保无误。单位法人证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注册信息。

  3.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

  各学校(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审核推荐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研读《评审条件》和年度布置文的规定,理清各项要求,指导申报人按《玉林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2024年版)》(附件2)填报要求进行申报。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人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4.规范开展审议推荐工作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成立职称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审议。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评。审议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推荐人选获同意推荐票数应超过投票总数的2/3。审议推荐结束后,审议推荐小组须为通过审议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单独出具审议推荐意见,并扫描上传。

  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少于2/3。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相应级别以上职称。审议推荐可以邀请外单位专家或委托外单位进行。审议推荐小组名单应以学校(单位)文件的形式正式印发备存,审议推荐会议要有相应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至少保存5年)。

  5.规范内部公示和补充公示

  对拟推荐对象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公示完成后,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重大变更的,各单位应对重大变更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补充公示。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6.规范出具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

  学校(单位)为通过公示人员出具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并扫描上传至职称平台相应位置。意见中应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完成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即可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级单位上报申报人材料时应坚持“通过一个、上报一个”的方式,避免发生扎堆上报引发网络延时逾时无法上报等问题。学校(单位)上报材料后应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度情况,如有被退回情况的,应督促申报人员按材料退回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逐级上报,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7.规范工作台账,随时备查

  学校(单位)须建立并完善职称台账“一师一档”制度。归档材料包含个人申报材料、教学常规材料、学校(单位)审核、审议推荐材料等。凡扫描上传至职称平台的材料及其相关佐证材料(如课程表、任课教师安排表、公开课安排表等)均须分门别类整理归档。自本年度起,各级教育系统职改部门应适时开展“一师一档”职称台账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常规混乱,证明出具不严谨,未建立台账或台账整理极不规范的学校(单位)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前不予接收其职称申报材料。

  (四)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五)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直接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直接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直接申报或越级申报。

  (六)评委会评审

  高级教师、中级教师职称分别由玉林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和玉林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评审委员会按照量化评分、全体评委评议等方式进行评审,高级教师评审还将突出同学科申报人的水平考量。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学校(单位)聘用

  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聘的有关文件精神,将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编制内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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