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咸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

2024/7/4 17:02:23

来源:易考吧

导语

2024年湖北省咸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

  申报、审核及评审程序

  全市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必须与网报材料保持完全一致,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一)个人网上申报(7月5日--8月15日)

  申报人员根据提示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推送至用人单位。所有证书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或官方网站下载的带防伪码的PDF电子证书);所有业绩材料均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真实有效”意见,所在单位审核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申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材料提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全市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用人单位网上审核(7月5日--8月25日)

  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网上审核。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附件3)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环节是推荐单位必经程序,凡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三)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职改)部门网上审核(8月20日-9月6日)

  1.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8月20日--8月31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网上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

  2.县级人社(职改)部门网上审核(8月20日--9月6日)。县级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网上复审工作,重点复审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原因。

  (四)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职改)部门网上审核(9月1日-10月8日)

  1.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9月1日--9月20日)。

  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系统权限对县级人社主管部门推送的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材料和市直学校(不含中职学校)、局二级单位推送的初、中、高级(含正高)职称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工作。

  2.市级人社(职改)部门网上审核(9月21日--10月8日)。

  市人社(职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同级教育部门推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复审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原因。

  (五)评委会办公室网上复审(10月9日--10月15日)。

  各评委会办公室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网上评审工作,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的相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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