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西省运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程序
2025/12/19 9:12:04
来源:易考吧教师职称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教师,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报,并提供相关参评材料。
(二)资格审查
各学校(单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教师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教师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有效评价、量化考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结果须在学校(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推荐教师的申报材料一次性推荐上报。推荐人选确定后,学校(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增减人员。
(三)逐级推荐上报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学校(单位)推荐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确定推荐人选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中级报送至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高级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推荐函后批转至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民办学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