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间和工作安排(2025年大同)
2025/8/27 19:18:38
来源:易考吧教师职称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间和工作安排(2025年大同)
(一)时间和工作安排
1.2025年5月19日--7月31日
(1)各中小学校(单位)成立评聘委员会,制定评聘工作方案,并经学校(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参评条件、评审程序、推荐办法、工作纪律等内容。
(2)学校(单位)根据核准的各级别岗位结构比例或核定的职数,在岗位(职数)空缺范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提出当年的职数使用意见,经同意后在校内(单位)公示评审条件、评议程序、推荐办法和职数使用数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单位)教师按照自愿原则,符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向学校(单位)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并提供相关评审材料。
(4)公示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提供的评审材料(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单位)评聘委员会根据评审条件和推荐办法,对申报教师个人信息及提供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也可结合说课讲课、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考评。按学校(单位)公布的职数,择优确定推荐参评教师人选。综合考评结果和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要在学校(单位)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推荐参评教师人选确定后,学校(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增减。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参评教师产生方式、推荐参评教师具备的资格条件(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并由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一次性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2.2025年8月1日--8月31日
(6)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学校(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推荐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开具推荐函后批转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3.2025年9月1日--10月31日
(7)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坚持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原则,采用答辩(以考代答)、课堂教学评价(或个人述职)、材料审核评议方式进行评审。
(8)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印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