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委党校关于开展2024年党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其他政策及答辩
2024/10/11 17:35:09
来源:易考吧教师职称招聘考试网
导语
四川省广元市委党校关于开展2024年党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其他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委校通〔2021〕79号)第十一、十二、十三条。
2.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二)答辩
对从事非学历专业工作、符合破格条件、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申报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