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成人高校(含成人中专、 教师进修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0/23 15:35:03
来源: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导语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成人高校(含成人中专、教师进修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广元市成人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范围内成人高校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全市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从2024年起,我市成人高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见附件1)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本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广元市成人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提交审核。
(三)材料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评委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三、激励政策及答辩
(一)激励政策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基层工作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的;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要求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4.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二)答辩
对从事非学历专业工作,符合破格条件,需进一步考核的申报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合格”的进入评审程序,有效期分别为2年、1年。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在递交职称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
(三)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24:00。用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24:00。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24:00。评委会接受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24:00。未按时间报送和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不得代签。职称申报审核单位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五)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广元开放大学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开放大学共同完成职称数据导入及电子证书生成,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进入“人事人才”版块查询并打印电子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人:邱老师(0839-3260476),广元开放大学综合楼402室。
2.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广元开放大学纪检监察组(0839—3470310);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39—3314757,0839—3310827)。
附件:1.广元市成人高校(含成人中专、教师进修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教师职务者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质量要求;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任现职以来,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不作为或乱作为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事故。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或侮辱、诽谤、诬告评审组成员或评审对象并经查实者。
4.在申报过程中查实有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科研失信、弄虚作假行为或师德师风不端。
(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不作硬性要求。
二、专业条件
(一)申报中等专业学校中、初级教师任职资格
1.讲师任职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教学工作要求: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等,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担任过2年以上课程管理员(或班主任);近3年每学期担任相关专业授课不少于60节。
其他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省、市有关要求。
2.助理讲师任职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教学工作要求:具备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等;能够基本驾驭课堂教学,信息化手段运用等在课堂教学中充分体现;能结合教学实际进行教学反思与总结,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在“合格”以上。
其他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省、市有关要求。
(二)申报高等学校中、初级教师任职资格
1.讲师任职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2年以上;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2年以上;或具备本科学历,担任助教职务工作4年以上。
教学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工作,至少有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任现职以来担任过2年以上课程管理员(或班主任);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00学时(含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其他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省、市有关要求。
2.助教任职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察,经过1年以上见习试用,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在“合格”以上。
其他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省、市有关要求。
附件2
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种类
1.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或网上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或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凡广元市市外取得的职称,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确认审批资料)。
3.业绩材料。主要与申报职称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见刊论文需提供国家新闻总署等官方网站刊物核实截图。申报人员需以圈阅方式对业绩类材料中涉及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予以标注。
4.年度考核材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需提供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规定年限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6.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7.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8.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由本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9.破格材料(有者选报)。(1)《广元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2)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
10.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0类。
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审查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要求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广元开放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所有网上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纸质材料一份,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报送至广元开放大学,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