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复试(法学·面试)强化练习题及答案一(4月17日)

2026/4/17

来源:易考吧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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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复试(法学·面试)强化练习题及答案一
1). 试述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正确答案:(1)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具体表现在:较为独立的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较为独立的行政管理权;较为独立的对外事务权。
2). 如何理解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是指特别行政区在国家政权结构中依法所处的地位。它的实质是如何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在法律上则表现为如何划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职权。■它包含以下内容:(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单一制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2)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城;(3)特别行政区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4)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这包括以下三层含义:①特别行政区受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在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之间没有任何中间层次;②国务院对特别行政区产生直接管辖的关系,并不是说其他中央最高因家机关与特别行政区没有任何关系;③特别行政区是一级地方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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