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拍卖师主持技巧考试大纲
2007/9/21
来源:易考吧拍卖师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即实际操作的考试。每位考生须模拟主持两个标的的拍卖。
二、考试内容:为二五0式和二五八式两个竞价阶梯。即每位考生须按照拍卖师资格考试指导教材《拍卖通论》(第三版)要求的阶梯模式考试。
三、考试目的: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即考查考生在模拟主持拍卖过程中的仪表举止是否得体、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报价是否敏捷无误、把握落槌节奏是否恰当。
四、考场安排
1每个考场设考官若干名,其中主考官一名;
2每个考场设模拟竞买人若干名;
3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一名,唱分员、录分员各一名。
五、对考生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应着装整齐;
2每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或《补考准考证》入场应考。两证不全者不得参考。
3考生应在主持技巧考试前再次确认本人考试的组别和考试时间。
六、考试程序
1考生依准考号或补考准考证号的编组,分组分考场应试;
2每个考场由监考点名,考生依次入场,每次考试时一位考生上台考试,另一位考生做准备;
3考生考两个标的,每个标的满分为50分,总分100分。
4考生进入考场后,在签筒中抽取两个拍卖标的的起拍价,考生本人过目后交给主考官,并站在拍卖台前由主考官报出每个标的的起拍价,考生依此价开始主持拍卖。
5主考官宣布起拍价后,模拟竞买人举牌,考生报价。在模拟竞买人举牌过程中有考官举牌或出题时,考生应优先回答考官问题。
6考试过程中,考官对每个标的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设置价格陷阱。
7主考官是每个标的的最终“买受人”,当主考官将自己的号牌举起,考生即可进入最后的三次报价和敲槌程序。若主考官举牌后仍有其他人举牌,考生可不予理会。
8考生落槌后,每位考官应根据考生的表现和自己的判断,依照评分标准亮出本人评判的分数,由唱分员唱分。两个标的拍卖完毕后,唱分员还应唱出该考生两个标的考试相加所得的总分,考生可当场获知本人成绩。
9考生在考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滞留在考场内。主考官不对考生的表现和失误当场点评。
10按《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主持技巧考试科目不及格者,当堂不再补考,允许次年补考一次。
11凡错过主持技巧考试时间者,视为本人放弃,本科成绩为不及格。
12本场考试结束后,每位考官应在成绩单上签名后,交本组监考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