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省咸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监督考核
2024/12/25 11:05:51
来源:易考吧评标评审专家招聘考试网
导语
1、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日常考核、信用评价和清退机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陕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对评审专家的工作纪律、专业水准、法规解读、职业操守等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现场监管和事后监管。对满意度评价和信用得分高的评审专家,通过阶梯抽取方式,加大政府采购项目抽取使用频率。
2、对专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多次的;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的;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由财政监管部门视情况给予约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理。对入库后无正当理由年请假或拒绝参加评审活动6次以上,不能正常履行专家职责的,暂停其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资格。
3、对于冒充他人参加评审或让他人顶替自己参加评审的;组织或者参加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活动的;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泄露评审情况、供应商商业秘密及其他有关信息,造成不利影响的;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损害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提供虚假评审专家申请材料的;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的;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的;受到刑事处罚的;在评审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歧视性言论的;搜集其他评审专家信息或者与其他评审专家串联以实现非法目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财政监管部门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按照采购法规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曝光,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其工作单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评审专家作为项目评审的“裁判员”,其公正性和专业性直接影响着评审结果。评审专家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职业素养。采购人可以邀请专家参与拟定需求标准、技术解决方案和采购实施方案,参与项目质量和服务能力的履约评价,实现从项目评审向提供专业建议的职能提升,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的评审专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