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江津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报考条件

2025/5/30 10:43:03

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重庆市江津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服务、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本简章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2.其他报考者须于2025年5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3分、5分、8分;

  2.退役军人加3分;

  3.本人或配偶户籍地在江津区的人员加3分;持有江津区房屋产权证的人员(含配偶房产)加3分;本条两项加分不叠加。

  注意:以上加分项目单项加分只加最高分,多项加分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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