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遵义仁怀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7/3 11:51:13

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贵州省遵义仁怀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发布简章

  《选聘简章》于2025年7月2日前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h.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09:00至7月11日17:00。

  3.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启动后,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zy.i35.cn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后,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2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报名系统(http://zy.i35.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2025年7月1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7月11日17:00至7月12日17:00期间,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选聘单位申请,经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zy.i35.cn)缴纳100元考试费(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选聘计划予以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h.gov.cn/)上公布。岗位选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选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zy.i35.cn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用A4纸打印),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钟);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h.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查询工作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格复审由仁怀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由仁怀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仁怀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1份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5张。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须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h.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相关信息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h.gov.cn/)公布。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折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h.gov.cn/)上公布。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复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各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从街道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建考察组,原则上成员应为中共党员,组长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经审定,存在“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仁怀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rh.gov.cn/)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街道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规范管理的通知》(市组通〔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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