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5/28 15:20:20

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招聘公告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以及“隆回党建”、“隆回发布”和“隆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各环节的通知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录上述网络平台,关注各环节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隆回县委社会工作部四楼会议室(隆回县城桃洪中路150号)。

  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其中相关证件需携带原件现场查验):

  (1)《2025年隆回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表格内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正面纸质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及该证件照高清电子照片1张(照相馆专业拍摄,与纸质照片完全一致,手机原图保存,报名时需扫码上传至信息录入系统,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扫描上传,电子照片不符合上传要求且不更正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复印件及原件;

  (4)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报名当天电子户口簿信息查询页面打印件;

  (5)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本人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后,报考人员须到招聘工作信息组扫码上传照片和录入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交给信息组工作人员核查和保管,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场,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名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5.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社会工作理论、时事政治和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考生笔试成绩另行公布。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成绩及排名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和年龄大小(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大的优先)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以岗位实际招聘数为基数,按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

  1.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及相关街道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3.联审要求。根据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联审工作要求,由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考察人选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联审,联审结果作为考察依据。

  (五)体检

  体检对象人数按岗位实际招聘数确定。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项目且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2.实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同管理,由街道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新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服务年限未满2年离职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3.因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前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成绩排名递补,直到补满为止。

  4.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城市社区的其他固补社区干部发放标准执行,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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