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6/26 14:44:02
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导语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本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8:3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临武县四家大院一楼D102办公室。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7月11日(8:30-12:00,15:00-18: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临武县四家大院一楼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D102办公室。(与报名地点相同)
(3)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领取准考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年龄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电话0735-2113227。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计划数将于2025年7月9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1wx.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2025年临武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手写签名);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户口簿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取得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查验证明材料;④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5情形之(2)的还须提供《湖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5情形之(3)的还须提供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父(母)、夫(妻)的《不动产权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提供夫(妻)《不动产权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⑥提供1寸近期同底免冠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①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④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实施,临武县委组织部与临武县人社局指导。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一套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3.笔试时间。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缺少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7月下旬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7.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临武县委组织部与临武县人社局指导。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将在郴州市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六)择岗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择岗,择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临武县委组织部、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及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
2.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3.由临武县委组织部会同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临武县委政法委、临武县法院、临武县检察院、临武县司法局、临武信访局、临武县公安分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联审。联审结果作为考察依据。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择岗情况和考察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临武县委社会工作部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由乡镇与拟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