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1/3 18:29:01

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一)发布公告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均在会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tong.gov.cn)公布。查询方式:会同县人民政府网→首页→通知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5日至11日,仅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08:00-12:00,14:30-17:30止。地点为: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④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

  ⑤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三)的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⑥加分项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填写《会同县202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

  4.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县委社工部、县人社局会商同意,报招聘领导小组,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并设合格分数线60分(含);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经县委社工部、县人社局会商同意,报招聘领导小组,征求本人意见后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 ; ; ; ; ; ; ;

  报考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会同县人社局四楼421室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社工知识、政治、时事和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如面试实际参考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及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合成成绩进行排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再相同的,按笔试客观题分值高低进行排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实际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环节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参照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标准进行部门联审。

  (九)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会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实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同管理,由林城镇人民政府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个聘期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新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保障,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林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有其他不适宜履职情形的,及时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经林城镇人民政府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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