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2/18 16:25:48
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导语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入选名单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和“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交费(请登录https://www.nmzk.cn/,点击“报名”栏目,选择自己要报考的招考计划进行报名),此次报名费为70元。
2.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0日上午8:30开始至2月24日下午17:00截止。
3.报名须知:(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报考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3)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或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4)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5)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考试的,后果自负。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4、如报名人数过多,无法直接面试,视情况将增加笔试环节。
(三)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旗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面试,面试组考官由相关领域专家7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和“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
面试有关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重点测试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全程接受同级纪检部门监督;
2.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和“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资格审查
1.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将进行现场原件审核,现场审核的同时,需要考生对本人的报名相关信息签字确认。审核的时间和地址将通过“http://www.nmzk.cn/”推送给本人。
2.现场审核材料:(1)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2)同时须提供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份(户口本为户主页与个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事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招募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和“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旗百灵庙镇进行分配,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
(七)相关待遇和管理
待遇:按照达政办发《达茂旗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达政办发〔2020〕22号)文件要求,执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管理的岗位等级工资制度。
管理: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40号)文件要求,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个人档案根据《包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个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民发〔2020〕46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