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内容及安排
2024/9/20 21:01:02
来源:易考吧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
导语
笔试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准考证打印:笔试公告发布之后即可打印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即可(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
2.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逻辑推理和相关业务知识。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查阅笔试成绩公告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按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前,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的,顺次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逾期不到放弃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从其他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顺次递补。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1-6为必备资料;7为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军人家属身份报考的对应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太原市户籍考生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非太原市户籍考生提供居住证;
3.笔试准考证;
4.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就业创业证》;
7.以中共党员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件;以军人家属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所在部队的相关证明和能证明与军人关系的证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审核部门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公章。
(七)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需加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公章)、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行为举止、语言表达、亲和力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八)体检
体检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愿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选岗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进入公示期,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十)选岗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报考岗位的具体服务社区。若有人员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两站”工作人员由镇(街)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在区人社局备案;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在民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须统一参加区人社局、民政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先培训后上岗。未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两站”工作人员全部为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