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5/8/29 10:11:58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镇原县常住人口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自愿提出就业援助,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失业登记信息有效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中校验家庭成员信息时,除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至少维护2人)。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及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公益性岗位援助范围:

  1.已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以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4.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等人员(包括在市场监管部门有注册信息且未注销的)及失信被执行人员;

  5.未通过大就业系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备案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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