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遵义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1/6 8:50:13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链接:rsj.zunyi.gov.cn)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
1.个人自愿报名
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报名须提交材料包括:
(1)《遵义市2025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村(社区)工作和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业绩、获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各提供3份。
2.组织择优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完成后,按照逐级推荐、联合审核的程序开展组织推荐报名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县(市、区)下达的推荐名额综合分析后,形成择优推荐名单报县级组织、人社部门。
(2)县级组织、人社会同社会工作等部门组成联审考核组,重点围绕报考人员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表彰奖励以及任职年限,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相关方面情况进行联审考核。2025年11月17日前,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联审考核情况按不低于岗位计划数1:3比例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择优推荐报考人员名单。
单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择优推荐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3)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县级推荐名单后,由县(市、区)统一录入报名系统。
资格审查由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
(三)发布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考试试题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按“村(农村社区)干部”“城市社区干部”两大类别命制。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全省统一命制。笔试重点测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社区服务、“三农”知识的基本掌握情况。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按笔试有关事宜公告确定具体时间)
笔试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折算为100分后,按4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笔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试题全省统一命制。面试重点测评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
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员。
面试时间:2025年11月23日(按面试有关事宜公告确定具体时间)
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分数当场告知考生。未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和名次
考试结束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总成绩=折算为100分后的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折算为100分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本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名次排前;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名次排前;面试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笔试成绩高的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人社部门具体实施,并按要求发布体检公告。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2025年12月2日前(以体检公告明确为准)
体检要求:以体检公告明确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要求等由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布,并于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级组织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成考察组,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考察情况须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县级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备案无异议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发布拟聘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县(市、区)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原则上,被聘用人员继续安排在村(社区)工作,统一纳入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管理,5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