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8/8 18:39:19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8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8月20日16:00;

  4.资格初审异议处理:2025年8月12日9:00-8月20日18:00;

  5.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8月21日12:00;

  6.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35×45毫米)。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5)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可以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费用100元。未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区人社局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联系电话:0527-82960398。

  (6)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9:00—12:00。

  (7)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不接电话等情况)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试卷总分的50%,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2)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毕业后有过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期间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须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退役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7)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外)和一套复印件供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如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均取消其面试资格。

  3.递补规则。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

  3.面试合格线。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总成绩合成计算方法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七)体检 ;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根据考察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区人社局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服务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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