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5/28 10:32:37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对象中的“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役满5年的已退役士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2025年12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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