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时间及安排

2025/8/7 12:09:38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吉林省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时间及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2。除附件1、附件2中标明考试形式仅为面试的,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科目的考试。

  2.笔试时间:

  2025年9月7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确定: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6.成绩查询:2025年9月19日9:00,可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GdC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7.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长春新区招聘岗位的考生由长春新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

  (1)审核时间:2025年8月18日9:30至15: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2)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直招聘岗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09室),联系电话:0431-88521577。

  长春新区招聘岗位: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526室(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联系电话:0431—81335529。

  (3)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出现役证书、军士退出现役登记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登记(报告)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2025年9月5日前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市直招聘岗位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长春新区招聘岗位在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8.其他事项: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附件5)为准。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

  1.市直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2.长春新区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由长春新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负责部门、时间、地点等。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执业(职业)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单位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

  (1)市直招聘岗位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长春新区招聘岗位由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长春新区人社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1)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在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3(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的方式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组织初试筛选存在困难的,经提交书面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可统一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候分区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详见附件1、附件2。招聘岗位成绩权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所占权重+面试成绩×所占权重。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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