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3/21 5:36:14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内蒙古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第一类至第五类高层次人才,国内院校、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共建高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和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可随时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对符合我盟2025年急需紧缺专业条件的(详见“阿拉善党建”网站2025年1月9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5年度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可不限批次“一事一议”引进。

  其他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

  1.采用线上申请或现场申请的方式进行。

  通过线上申请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填写《阿拉善盟“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申请表》(见每一批次发布的引才公告),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alsrcyj@163.com。邮件请以“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为标题。

  通过现场申请的,申请地点以具体公告为准。

  2.申请起始时间以每一批次发布的引才公告或《人才需求计划表》规定的时间为准。

  3.应聘人才须认真阅读引才公告和每一批次发布的《人才需求计划表》,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每位应聘人才每一批次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4.应聘人才须符合公告规定的引才范围和《人才需求计划表》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聘人才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应聘,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应聘。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证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5.应聘人才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凡因填写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的,责任自负。

  6.“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分别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应聘人才进行推送;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与网上申请同步进行。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表后,一般应于2日内完成应聘人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3.应聘人才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应聘人才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有效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应聘人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

  5.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盟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过引才公告网站、邮箱、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才。

  评估工作完成后2日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意见,经研究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及时安排体检、考察。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2.应聘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政审表等形式开展。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才是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递补

  “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过程中,因评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评估标准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盟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申请。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经盟委组织部审定后及时予以备案,并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

  2.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转正);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享受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

  (1)国家“双一流”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

  (2)国内普通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51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

  (3)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共建高校毕业的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10万元/人;

  (4)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确定金额。

  3.发放5年期生活补助,标准为:

  (1)国家“双一流”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

  (2)国内普通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51位—10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

  (3)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

  (4)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共建高校硕士研究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国家级医学研究机构研究生毕业或从事相关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的医学专业人员3000元/人/月;

  (5)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确定金额。

  4.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引进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按不低于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足的,可申请特设岗位聘用。

  5.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照我盟有关政策入住盟人才公寓。

  6.享受《关于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版权声明:

如果易考吧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tousu8@126.com)

智能阅卷 考点覆盖

依托易考吧 15 年的教育行业耕耘

正确的选择,助您备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