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夏中卫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9/3 19:44:29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教师、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卫生医疗人员)。
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事业单位遴选岗位的,须出具本人同意放弃身份书面承诺书。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岗位专业要求;
6.新录(聘)用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6.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