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10/15 13:10:38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5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北京专场)》(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对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0月17日18:00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向招聘单位提供其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不予受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乐山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乐山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