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四川省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10/21 19:16:28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10月四川省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与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与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我校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与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相关事项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明确时间节点的均指2025年10月22日(网络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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