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8/7 17:00:27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适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4年8月7日及以后;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9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